石时态辞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,曾长期在湖南政法系统工作
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接受石时态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,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有关规定,接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请求,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。石时态 资料图
石时态履历
石时态,男,汉族,1962年9月生,湖南华容人,1984年7月参加工作,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,法学博士,二级大检察官。
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,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;
1984年7月至1991年9月,任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干部、副科级干部、法规科科长(其间:1988年6月至1990年2月,湖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);
1991年9月后至1995年2月,任湖南省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、综治处副处长(其间:1994年8月至1995年1月,湖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);
1995年2月至1998年1月,任湖南省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(正处级)(其间: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,挂职任桂东县委副书记);
1998年1月至2003年7月,历任湖南省委政法委维稳办主任、副秘书长、副厅级研究员(其间:2001年5月至2003年6月,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;2001年9月至2002年3月,湖南省选派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参加高层次复合型后备干部培训);
2003年7月至2008年5月,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党组成员;
2008年5月至2016年1月,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(正厅级)(其间: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,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,获法学博士学位;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7月13日,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,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,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);
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,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,省委政法委副书记(副部级);
2017年5月至2023年1月,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,省委政法委副书记、省委委员;
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,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。
来源:通观社综合自江苏人大发布、新华日报、北京青年报-政知道、北青政知新媒体、龙视新闻联播、江苏检察在线、法治网、百度百科等
编辑:隅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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